备案是什么?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深圳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 深圳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备案申请表: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官方网站上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 施工合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造价、质量标准、工期、付款方式等条款。
-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图、效果图等,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并加盖出图章和设计人员章。
-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如果工程涉及消防设计,应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资金证明:施工单位的银行存款证明或保函,金额应不低于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的 10%。
- 其他资料: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监理合同、检测合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等其他资料。
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 网上申报: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官方网站,进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按照提示填写并上传备案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 现场核验: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备案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原件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或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核验。
- 缴纳费用:现场核验通过后,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领取《深圳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备案证书》。
- 领取证书:备案费缴纳成功后,在网上查询备案状态为“已备案”,即可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或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领取《深圳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备案证书》。
注意事项有哪些?
- 备案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应真实、完整、清晰,不得有涂改、伪造、变造等痕迹。
- 备案费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式缴纳,不得拖欠或减免。
- 备案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转借他人。
- 备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前应申请延期。
- 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违反备案管理规定的,将依法受到处罚,并记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
就是深圳自己装修如何备案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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